中原经济区东部智能物联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规定与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原经济区东部智能物联港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中原经济区东部智能物联港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周商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400亩(约266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1523万平方米。含库房8万平方米,包装作业区12万平方米,集装箱堆场4.9万平方米,包含信息处理中心大楼3万平方米,交易配套设施5.5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06,建筑密度41.5%,绿地率18.9%。项目总投资额约7.2亿元。 功能业态规划:集商品贸易、产品展示、会展、电子商务、信息交流、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商贸物流园,成为豫东南最大的商贸物流基地。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对水体的影响。废气: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土方开挖、材料运输及装卸产生的粉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弃土、弃渣和淤泥,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营运期的环境影响,污水: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周口市沙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排入清水河。废气:停车场废气、垃圾房臭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各类风机、冷却塔、机动车噪声、营业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固废:员办公生活垃圾、商铺营业生活垃圾等。 拟采取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防治措施:对现场和主要运输路线洒水碾压,防止扬尘。(3)噪声防治措施:现场采取白天施工,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防治措施:弃土、弃渣和淤泥不具毒性,直接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综合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通过市政排污管道纳入周口市沙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废气治理措施:停车场废气、垃圾房臭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专人统一收集,并与城区环卫站签订协议,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厨余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本报告书所提的有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周口华耀城由中国城乡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13903878791 地址:广州市光塔路84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本项目可能造成直接、间接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七、公众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有效期自2014年9月3日至9月17日,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可于有效期内,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周口华耀城由中国城乡控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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