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河东都商业住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河东都商业住宅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晋安路北侧,五大街西侧、六大街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河东都商业住宅建设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13104.40m2(169.66亩),总建筑面积386089m2,地上建筑面积270614 m2,地下建筑面积115475 m2。项目共建设25栋商住楼(沿街2F商业),1座3F会所(南侧两出入口之间)、1所2F幼儿园(东侧15#和14#楼之间)及地下车库、社区活动中心、物业,地下室及配套的水、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其中1、2、18、19#楼为15F;3、16#楼为11F;4、17、8、13#楼为17F;5、15#楼为20F;20、21、22、23#楼为6F;24、25#为7F;6#楼23F;7、14、9、12、10、11#楼为26F;建成后可入住2398户居民,共7674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入临时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开封市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活动以及公建办公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封市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马家河。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在建筑工地场界设置高度2.5m~3m的围栏,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等措施后使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营运期废气有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由统一烟道收集至楼顶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属于清洁能源且排放量小;机动车尾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小区绿化,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来自汽车进出交通噪声、居民日常活动及商业经营噪声(包括商业配套的公用设施噪声)、换热站噪声、二次供水水泵房噪声、电梯运行时电梯房噪声等,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进出车辆禁鸣喇叭,人群禁止喧哗,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排放标准。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活动以及公建办公垃圾,垃圾实行袋装化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送往开封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河东都商业住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方案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不大,对生态环境的非污染影响也是局部的、有限的,可望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和改善。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方案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上述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等。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六、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37860827 通讯地址:开封汴西新区晋安路北侧、六大街东侧、五大街西侧 七、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56766309 邮政编码:450000 通讯地址:郑州市纬五路三号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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