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2) 建设单位: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坡工业园C区; (4) 建设性质:新建; (5) 建设投资:200万元; (6) 工作制度:年运行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 (7)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为7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12人,工人58人; (8) 建设内容:目前厂房已建成,为租赁权属于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的一层厂房4000m2,新建喷涂生产线两条、水转印生产线及产品包装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形成汽车侧门亮条和汽车扶手开关面板32万套喷涂、水转印加工生产能力。 二、 污染物生产及排放情况 《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汽车扶手开关面板和前后侧门亮条共32万套喷涂、转印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喷涂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大气环境: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喷涂车间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同时存在无组织排放的喷涂废气,正常排放状况情况下,各污染物的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地狱评价标准,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 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主要有喷漆经水帘幕冲淋的废水、水转印废水及水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C区厂房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九龙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动植物油等。 3、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喷涂车间产生的废漆渣、水帘幕废水、转印及冲洗产生的废膜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手套棉纱等,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清运处置。 4、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喷涂车间风机、空压机及水泵运行等高噪声设备,经影响分析,噪声经相应隔声、衰减后,厂界各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拟建工程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四、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调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及烘干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超屋顶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物废气通过水帘幕+气水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超屋顶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转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超屋顶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 正常排放时,非甲烷总烃对下风向地面浓度影响较小,对评价区城大气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均低于评价标准,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叠加现在本底值后均低于评价标准,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厂界影响浓度远小于相应限值,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无超标点,在厂界外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敏感分布情况,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居住区、文化区等人群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所排放非甲烷总烃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明显增加,但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污染物影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叠加现在本底值后均低于评价标准,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就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可满足功能区达标。 2、 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幕废水、转印和水冲洗废水,废水经凝聚及消泡处理后,形成的漆渣及膜渣定期打捞,水质变化缓慢,可较长时间保证水幕喷淋及水冲洗用水的水质要求,结合企业提供资料,喷淋水及转印水循环利用后约二个月即可处理,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40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依托C区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九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 固废 项目劳动定员70人,产生生活垃圾10.5t/a。其他固废来源主要有喷涂生产线水帘除漆雾产生的废漆渣3.8t/a,转印及水冲洗产生的膜渣1.6t/a,废洗枪液约0.855t/a,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1t/a,废包装材料2t/a,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75.5t/a,喷漆水帘废液约24t/a,废手套棉纱0.5t/a,另有原辅料费空桶1725个/a(2.5t/a)。 漆渣、膜渣、废活性炭、水帘废液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外卖综合利用,废洗枪液、原辅料废空桶由原辅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8597-2001)要求,拟在项目装置区设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库房20m2一座,满足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需要。 在采取处理固体废物的同时,业主应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空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理中的一系列操作规程,依法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五联单制度,将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 噪声 主要噪声为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值在75-85dB(A)。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预测,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拟建项目不会发生噪声扰民问题。 五、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符合九龙坡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装备,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采取额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得到减轻,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大的改变,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六、 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需要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请在2015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与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 邮编:400000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区 邮编:401120 电话:13708353520 七、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九龙工业园区附近的居民,以及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职工等。 公众可以就重庆欣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等发表具体的意见和看法。 八、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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