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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环境影响评估是很严肃的法律问题,绝不是闹着玩的。但是,如果中介评估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个别人相互勾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就成了既得利益者的筹码。而这类带有大量水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将会给我们所生存的环境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中介乱象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养奸。
据华夏经纬网4月22日报道,李克强说,这些不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乱、收费高,既抬高了门槛,也扰乱了市场。他强调,今后要放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按照竞争原则,让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进行自主选择。“我们要激发市场活力,一方面要进一步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要坚决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也要注重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在遵循相关标准、严守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推动政府与相关中介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坚决铲除权力寻租。
可以说,被公众斥责为“红顶中介”的环境评价报告,完全是权力卖萌中的虚假行为;可以说,这是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彻底清除“红顶中介”与监管部门个别人的利益链条;因此,必须按照党纪国法对“红顶中介”所做的违法环境评价报告予以废除;因此,对于弄虚作假的环境评价工作人员,必须吊销其环评职业资质证书;因此,凡是涉及环境评价中介乱象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更不允许以各种理由进行包庇纵容。对于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说实话,环境评价中的乱象,是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依法履行责任与义务造成的。然而,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原因是没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和运行机制。可以说,有些环保部门内设环评机构,是典型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身份,管办分离至今没有得到贯彻落实。
《墨子·尚同中》里有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大意是,凡是行仁政的人,一定要一心谋求兴办对天下有利的,革除对天下有害的,用这个原则去要求天下,对人有利的事就做,对人不利的事就制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生态文明建设绝不允许在环境评价环节遭到人为破坏。凡是生态环境被人为破坏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想依法彻底遏制“红顶中介”在环境评价中的恶意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查处一起即可向社会曝光一起。而且,对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者,应当依法严惩不贷。不管涉及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依法问责到底。
之外,笔者认为,全国所有环境评价报告,应当在全国实施统一编号,并向社会公众公布环境评价报告的档案查询编号。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互通的便利条件和高效传递速度,以便让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民主监督。也就是说,要通过依法监管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纳入法制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轨道。要依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防火墙,要通过依法高效监管使管理中的短板和漏洞及时得到妥善修复。
必须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让公民懂法和守法,要通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长江网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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