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兴乐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乐亭县兴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乐亭县兴乐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亭县兴乐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亭县兴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乐亭县滦河口西南海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用海面5054.51亩,计划在3年内完成22万立方米礁体投放,建成4000亩的鱼礁场和1000亩的藻场。建成后陆续投放适合该海域生长繁殖的海洋经济品种,使近海生物资源迅速增殖修复,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总投资5268.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约3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亭县兴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03256466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中海滨村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2-66781509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汇集资料,进行环境现状现场勘查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项目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筛选重点评价因子、要素; 第二阶段为正式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开展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写阶段,给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评价与结论,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给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建议。 2、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概况与分析、污染与非污染要素分析以及评价因子的识别结果、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是否知道本项目,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附近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公众认为该建设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公众对该项目能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以及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赞成等方面的问题。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2015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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