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湖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码头改造项目第二次公告 受吉林市松花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松花湖湖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码头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松花湖湖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码头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吉林松花湖湖光景区码头广场西北部 3、项目施工期: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预计建设期为2年,即从2015年5月~2017年1月。 4、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是松花湖湖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码头改造工程。规划新建船舶调度站、渔业资源科普中心、关东文化馆、游客服务中心、水冲厕所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施工扬尘、各种施工设备的机械噪声、固体垃圾物以及生态破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只要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固废处置以及生态保护措施,可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 2、营运期影响及治理措施 废水及治理措施:建设项目所排废水主要是职工和游客的生活污水和建筑地面清洗以及船舶舱底清洗废水,其中餐厅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舱底含油废水经舱底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两者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规划市政污水管线或暂时排入湖光宾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废气及治理措施: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餐厅油烟、汽车尾气和船舶尾气。烹饪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并根据标准中有关规定:排放油烟的排气筒超过建筑物高,且密封完好,汽车尾气和船舶尾气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游客及部分旅游活动(文化广场)产生的旅游噪声、景区内车辆和游船鸣笛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水站噪声等,其中游客噪声约为55~60dB(A),游船发动机噪声源强为85-90 dB(A)、鸣笛声为95~100dB(A),一般游船停靠港后不开发动机、鸣笛为短暂噪声,所以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厅厨余垃圾。均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林木砍伐对原有园林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部分水土流失。另外,施工人员的活动将对区域动物的栖息产生干扰,码头和亲水木栈道的修建会影响松花湖水质以及水体生态环境。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后,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改变环境功能。综合考虑项目地域自然条件、项目性质及环境可接受性因素,项目选址可行。因此,项目需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落实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从环保角度考虑,你对项目有何看法,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简要说明原因;③您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与要求? 五、公众征求意见的和时间和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10日内联系索取补充信息。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六、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吉林市松花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姜伟光;电话:0432-64696797 2、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晶晶 0432-65086725 E-mail:jllingl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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