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重庆永川三教工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重庆永川三教工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重庆永川三教工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2)项目概要 地理位置: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三教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8井站增加东8井站~三教配气站输气流程、新建三教园区配气站1座和新建东8井站~三教配气站输气管道1条。(管道走向、长度以及输气规模设计行业机密,不予公示,敬请谅解)。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8283062888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2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7888006 传真:6777818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441号正升•青青丽苑1幢6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 工作程序 (1) 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 编制报告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表编制。 (二) 主要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 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3) 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 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本次公示的内容 (1) 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2) 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3) 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意见和建议;(4) 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5) 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二) 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 (1) 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2) 可直接电话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3)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三)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从即日起到2015年5月11日,公众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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