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和窖池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和窖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和窖池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县板桥工业园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项目概况: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为了改善产品质量,提高浓香型曲酒高端市场占有率,经荣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立项(315226A014348286),投资135万元,实施建设“生产工艺和窖池技改项目”,在公司已有浓香型曲酒基酒酿造车间内,对原有96座窖池全部进行改建并更换新的窖泥;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不变,生产白酒基酒(63%vol)395t/a(其中:浓香型曲酒基酒275t/a、清香型白酒(小曲酒)基酒120t/a),经勾兑包装后年产成品酒573t/a(52%vol263t/a、38%vol320t/a)。 项目总投资为1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建设工期3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香国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电话:135094042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涪陵区环境保护科研所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23-72225756 四、主要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将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投入使用后,将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全面妥善的处置: (1)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分别经12m高排气筒排放。 在对粮食粉碎和曲药磨粉时产生会有粉尘产生,技改后以上工序均在粉碎房进行,共设粉碎机和磨粉机各1台,分别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后再经旋风除尘器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基酒酿造过程的蒸馏废气、发酵废气均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ABR-SBR工艺)预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池水河。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生化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池水河。 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硬水、不锈钢冷却器产生冷却循环水、玻璃瓶冲洗产生的冲洗水以及酒降度用纯水制备产生硬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 (3)固体废物: 蒸馏后窖面上的糟醅(面糟)淘汰,外卖给荣昌县志清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饲料;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送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中产生的废旧包装袋均属于可利用物质,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 本次技改将浓香型曲酒基酒酿造车间现有96座出现老化的窖池拆除重建,其余设备全部依托现有设备进行,不新增、更换、淘汰设备,使得技改后厂区声环境质量不会发生变化,通过合理布置设备布局,进行基础减振,控制作业时间以及依托厂区原有绿化等降噪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了厂界噪声符合标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白酒,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单一,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只要严格执行各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能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及人群造成的伤害和环境危害,其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为了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希望通过公众的参与调查,听取公众意见,提出关键事实和问题确保达到公众对项目满意的结果。在此恳请你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调查,谢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1、即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3、该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网上及现场张贴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该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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