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49号)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港北港池物流基地辅建区基础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北港池西部,拟利用天津东疆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的港池疏浚土吹填形成陆域。 工程区域北侧和西侧为北港池杂货物流配套基地和北港池集装箱物流配送基地;东侧为天津港北疆港区规划岸线,需新建围堰长1262.5m;南部为拟建的北港池滚装汽车物流堆场基础项目和北港池,需新建围堰长594.2m。新建围埝顶标高6.0m,埝顶宽度为4.5m,吹填标高为5.5m,需吹填土方量约230万m3。工程新建围埝拟采用大型充填袋斜坡堤结构。 本工程造陆面积48.1583公顷,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 项目填海工程投资:17833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 170065万元人民币。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天津市海洋局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①海洋环境(包括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和固废对周围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工程施工期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③营运期风险事故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 ②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废水由天津港北疆污水处理厂处理。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天津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生 电话:022—25707321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邓岳 电话:022-59812389-6327 8、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②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③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④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⑤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