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天子园玉城片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单位: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征及整治土地36974㎡,建设厂房2栋、生产辅助性用房1栋,门卫房2座,消防泵房1座,总建筑面积28108.9㎡。厂房内设冲压车间、焊接车间、塑胶件生产车间(含涂装)、车桥组装车间、原辅料仓库、半成品仓库及产品仓库等,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套汽车车桥、10万套汽车冲焊件、10万套汽车前后保险杠及内饰件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的日平均浓度值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地表水:长江万州段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拟建项目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昼、夜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功能区要求。 三、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施工废气中以粉尘污染为主,通过场地洒水、硬化施工场地道路、及时清扫、遮盖粉料堆场、清洗汽车车轮等措施进行控制;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后排入盐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噪声通过控制作业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削减;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行期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 (1)废水 本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漆雾处理废水、水转印废水、塑胶件切割废水等,漆雾处理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水转印废水和塑胶件切割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一并再经过气浮、砂滤和活性炭过滤处理达到天子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天子园污水处理厂,经过天子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2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申明坝污水处理厂再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注塑废气、涂装废气、发泡废气、植绒废气等,焊接烟尘G1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机净化处理,废气引至车间换风系统,经车间屋顶排放。调漆室有机废气G4采用全密闭、风机换气抽排,无组织排放。喷漆室及流平室漆雾颗粒物及有机废气G5、G6、G7采用水旋喷漆、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烘干室有机废气(G8)采用热力燃烧法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半硬泡仪表板浇料、发泡有机废气G10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注塑机和热塑机上料粉尘G2采用风机抽排,无组织排放。注塑机和热塑机塑料熔化有机废气G3、G9采用风机抽排,无组织排放。侧围护板生产过程中植绒有机废气G11采用风机抽排,无组织排放。预测表明,在各种风速和稳定度下,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大气环境敏感点影响较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塑胶件生产车间的边界算起,周围100米范围内为项目的卫生防护区域,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及其它环境敏感点,以后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也不能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及其它环境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用地,也不得规划修建对二甲苯要求高的食品、饮料等企业。 类比分析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注塑粉尘及有机废气等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冲压车间压力机、剪板机,塑胶件生产车间注塑机、切割机、水转印机、各类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声级为 75~95dB(A)。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控制在70dB以下,预测表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废物有冲压废料(S1、S2、S3)、塑胶件修边、切割废料(S5、S9、S10、 S11 、S12)及塑胶件次品、焊接回收粉尘、生化污泥(含水70%)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冲压车间机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S4)、水旋漆雾处理池产生的漆渣(S6、S7、S8)、沾有油漆的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产生量330.55 t/a。 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焊接回收金属粉尘、冲压废料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塑胶件修边、切割废料及塑胶件次品全部回收作生产原料;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在生产废水处理站旁边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将危险废物分类装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的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相应的记录。不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四、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申明南路21号 邮政编码:404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908333948 五、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 邮政编码:610023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话:1362769757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拟建区域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2、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3、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4、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E-mail)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22日期间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