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第八条相关要求,对五指山市毛阳镇昌化江毛栈河段河砂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五指山市毛阳镇昌化江毛栈河段河砂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五指山市毛阳镇昌化江毛栈河段河砂矿项目” 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北西直线距离约2.53公里处的昌化江毛栈河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48605km2(折合728.7亩),开采坡边角≦35°,年生产规模48.605万m3,服务年限2年,主要生产品为建筑用砂石。项目职工定员为36人。矿山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水泵用水可循环使用,没有生产废水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开采矿石为河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各项指标也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整个矿区矿体在河床上,没有表土;砂层下部为底板(粘土层)。矿体不含夹层。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区处于周边居民点的下风向,主要是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少量尾气,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对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矿石剥采比为0,废弃砾石回填采场,不设堆土场和排土场,因此对环境没有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预测评价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各敏感点位噪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经营期间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是采场开挖造成水生动植物的破坏、水土流失、对河堤的破坏和使河道水位下降影响周边村庄和农田取水等。 昌化江毛栈河段不属于航道,且周边没有饮用水源地和桥梁。采砂活动不会显著破坏河床的平衡,因此,只要不越界、超深开采,不会导致河流改道和河岸侵蚀导致崩塌。本项目严格按照划定的矿区范围采掘河砂,定期监测水文情况,在枯水期和旱季减小或停止采砂活动。 在后期闭坑复垦阶段,对矿山终了采坑进行综合整治,主要治理工作为:在采坑四周修建铁丝安全防护网,并竖立安全警戒牌、将采坑整理后覆土植树、将地表临时占用场地及影响地带整理为林业用地,并植树造林。经过复垦及生态修复后,对环境的影响可减少到最小。 三、综合结论 充分利用地区的矿产资源,对发展地方经济起到重要作用,从产业政策方面是可行的;项目矿山拟采取的开采方案和开采工艺基本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性利用;拟开采的矿山如参照环评所提出及建议的各项生态防护和生态恢复重建、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开采在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开采的矿山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只要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四、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煜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876603616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跃晖 电话:65955961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广平街10号 邮编:050051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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