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神宇国际商住小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神宇国际商住小区项目 2. 项目位置及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解放路南侧,工农路西侧,原二八零东院北墙,东至规划六经路,总建筑面积260000m2。 3. 占地面积:规划占地面积为85168.85m2。 4. 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19栋,住宅建筑面积208645m2,设计居住户数2779户,设计居住人数8957人。 沿工农大街、解放路、四纬路、六经路规划建设裙楼商业用饭和单体商业,其中沿解放路建设2栋2层裙楼商业用房;沿六经路建设3栋3层单体商业楼;沿四纬路建设1栋2层单体商业楼;沿工农大街建设2栋2层单体商业楼,总的商业建筑面积21215m2,本项目商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服装、电器、食品等商品的零售活动,考虑到餐饮业的油烟废气和娱乐业噪声对小区环境污染较严重,为此,要求在小区商业楼内单独建设涉及到有环境影响的项目应单独另行委托环评,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建设。本小区住宅楼没有设计底店。 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1390m2,地上1230m2、地下160m2。地上包括建设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250m2;物业1处,建筑面积700m2;建设箱变,2处,建筑面积40m2;建设给水加压泵及直饮水站1座,建筑面积100m2;燃气调压站1处,建筑面积60m2;垃圾收集点1个,建筑面积80m2。地下换热站2座,建筑面积160m2。 考虑到未来小汽车家庭化的趋势和出行便捷,设置地下停车位2000个。并配套建设小区内的绿化及硬化。 本项目不建设幼儿园。 二、工程污染分析结论 1 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噪声污染源有:施工采用打桩机、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装修作业中割锯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废气污染源主要有: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车辆等机械燃油时,会产生SO2、NO2、CO、烃类等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为: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等施工污水。 固体废弃物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水污染物:居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排放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大气污染源:居民燃气产生的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 噪声污染源:交通噪声、各类泵房泵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项目施工期控制不良环境影响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 (1)建设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 (2)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指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以减少由于渣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场地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道路的洒水清扫,以减少场地道路扬尘。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装载物在运输过程中加以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妥善合理地安排工地建筑材料及其它物件的运输时间,确保周围道路畅通。 (4)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降低施工过程中机械噪声。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建设单位建有施工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回用或排放。 (6)为减轻装修废气污染物对住户的影响,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采用分散装修。 2 项目运营期控制不良环境影响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 (1)项目区停车位设置在开阔通风处,同时加强车辆管理,限制行车速度,控制停车数量,可有效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标志,以降低车辆鸣笛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2)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预设竖井引至楼顶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而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质供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桶和对放置地点消毒,采取以上措施可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项目区配套各类泵房布局要求满足噪声防护距离,泵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施工期环保措施可行,居民烹调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供暖采用集中供热,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可以得到合理收集处置,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充分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扬尘和营运期产生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已经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两次公众意见调查,如果公众需要补充信息或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①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化总;联系电话:18610659399 ②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014030 联系人:赵宝亮 联系电话:15148212498 传真:0472-3319898 电子邮件:btshz88@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乌兰察布市集宁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