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 洮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新建医院位于洮南市富文东路与明渠街交汇处,项目东侧为明渠街,南侧为空地,西侧500米为居民楼,北侧为富文东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保健院占地面积为4000m2,总建筑面积为5000m2,建成后病床数达65张。新建服务中心综合楼1栋,建筑层数为主体6层、局部7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座;项目建成后全院病床数量仍为65张,门急诊量60人次/d,平均住院接待量约为50人次/d。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试化验废水及医院日常地面清洁废水,废水全部经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洮儿河。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拟建污水处理站恶臭,环评建议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采取以下措施: (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如臭氧活性炭吸附等方法)后排放,不宜直接排放; (2)通风机宜选用离心式,排气高度应不小于15m。本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拟通过通风机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考虑到污水处理站和医院综合楼的位置关系,环评建议本项目污水站风机排气筒高度不低于医院医疗楼的高度(20m高),以减少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医院病患及职工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污水站其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 根据院方提供数据结合现场踏查,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 ①医疗废物:医疗垃圾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有机污染废弃物,全部送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堆存,定期由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收集后运至白城环康危险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②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③废活性炭:可全部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再生处理。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消毒后送白城环康危险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消毒可采用加石灰等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当前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4、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5、您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参与方法: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洮南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436-6248140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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