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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港新会港区博元实业1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江门港新会港区博元实业1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在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三江镇虎坑大桥下游约300m处建设江门港新会港区博元实业1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项目功能定位是为三江镇、古井镇及周边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多用途码头,以服务三江镇、古井镇农产品冷链物流运输需求、工业原产料和产成品的运输需求为主,主要货种为集装箱以及木浆、钢材、金属制品及混凝土管桩等件杂货。项目建设规模为修建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以及陆域道路、堆场和其他码头配套工程,建设工期初定为12个月。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06696
2、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38138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邮政编码:510500 传真:020-87638628
电子邮箱:eia@envitek.com.cn
三、环评工程程序
(1)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并收集整理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论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张贴告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意见。
(4)报告提交:根据公众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环评审批程序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初审后由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5)其它相关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现场填写问卷调查表。
(2)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七、本公告公示时间:
自信息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盖章):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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