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城·生态养老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 (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德宏州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担“太阳城•生态养老度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太阳城•生态养老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28979.18m2,包含商业金融用地和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1305115.5m2,地上总建筑面积948813.9m2,地下总建筑面积356301.6m2。其中,上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67577m2,商业建筑面积405431m2,酒店建筑面积39540m2,售楼部建筑面积7473.9m2,康复中心建筑面积31865m2及幼儿园建筑面积4401m2。 项目主要分四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规划道路、住宅、商业酒店、物管用房等;二期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用房等;三期主要建设住宅、金融中心、老年论坛中心、幼儿园等;四期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医疗康复中心、介护公寓等。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单位:德宏州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太阳城•生态养老度假区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工程总投资为约802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61.2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三)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主要防治措施 通过分析和预测,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计算,以下列出评价结果。 (1)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和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项目在施工过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其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控制在接受范围内。 营运期汽车尾气: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地下停车场无组织排放的NOX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再经植物吸收和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影响小,可接受。 (2)声环境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各阶段主要噪声源距离场界的距离约为10m。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机械噪声较高各个阶段昼、夜间施工场界四周噪声均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昼间超标10~20dB(A),夜间超标20~30dB(A)。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交通噪声,为了减轻项目运营后的噪声影响,项目在销售商铺时应与经营者签订噪声控制责任书,项目管理部门在进行商铺管理时,严格控制商铺在商业开业、店庆或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小区内道路各拐点处设置禁止鸣笛的标识以及限制时速的标识,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社会环境 项目不涉及居民住宅拆迁,也不涉及耕地占用补偿及建设回迁安置问题,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车辆运输频繁,会产生粉尘、噪声等污染物,会对区域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经过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体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较小。 (6)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清后回用;雨天径流和基坑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及施工用水;地下渗水由积水井抽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及施工用水;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收集池,将其回用作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运营期:拟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作为绿化及道路洒水用水,剩余部分进入振兴街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宣威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将会对用地区域一定范围内的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只要建设单位能够在施工阶段与营运阶段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真正实施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环评认为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联系查阅《太阳城•生态养老度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如认为必要时也可询问相关补充信息。查阅方式可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人员;对拟建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事项:您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废水、废气、噪声和废渣等);您对该项目有无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德宏州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18696567378 通讯地址: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文苑小区11号 环评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周晓蕾 联系电话:0871-64138855 传真:0871-64138855 (八)其他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谢谢合作!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德宏州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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