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镇基础设施道路项目新才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该项目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村镇基础设施道路项目新才路工程 2、建设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低碳工业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地点:陵水县低碳产业园区内,南起运动景观廊道,经横十四路、横十三路,北至横十二路。 4、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5、道路规模: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24m,双向四车道,全长约1255m。 二、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污染源: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等。 2、营运期污染源: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扬尘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分配工期,高噪声设备应严格选择合适的时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同时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轻运输噪声扰民。 (2)施工扬尘:采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将污染距离控制到最小范围。 (3)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拟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及道路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垃圾:弃方尽量供其他用土单位予以利用,不能利用弃方或施工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2、营运期 (1)交通噪声:加强交通管理工作,控制噪声污染;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规划敏感点噪声防护措施 (2)机动车尾气: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要求车辆安装汽车尾气处理装置,减少尾气有害物质。 (3)扬尘:对于运输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要求加盖篷布,禁止散装上路。对道路进行日常保洁。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可行。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低碳工业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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