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扩容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扩容提质改造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扩容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中心城区现有3座水厂(菱角山水厂、荷叶岭水厂、曲河水厂)扩容提质改造。②中心城区管网提质改造:管道共计65.23千米。③新建供水管网:包括中心城区、东部活力新城、农科园三个片区,共计310.99千米。④永州城区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内容仅包括何仙观水库和芦江水库应急水源输送管道,不包括水库建设),管道共计63.45千米。⑤新建一座20万m3/d的净水厂(凤凰园)。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永州市 总投资:248299.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永州市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与育才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舒清朗 联系电话:136374667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467617057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8号定王大厦242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3)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4)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5)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2015年5月28日-6月10日)提出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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