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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巴福镇城镇控规新增工业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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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卿 发表于 2015-6-2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福镇城镇控规新增工业用地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巴福镇城镇控规新增工业用地规划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西和村,巴福镇位于九龙坡区南部,西与江津区接壤。规划新增工业用地是巴福镇城镇控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二类工业用地,结合巴福镇西南侧江津双福工业园布局,用地总面积40.79公顷。新增工业用地主要引进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项目,主导产业为特种装备制造和机械加工。依据控制性规划要求,区域开发涉及拆迁安置、土地整治、道路交通、电力电讯、能源、给排水、绿化、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规划区环境现状
⑴ 区域开发现状
规划新增工业用地区域内目前以农业用地为主,工业用地已入驻企业主要有重庆圣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亿寰机械制造厂、重庆宜居门业有限公司、重庆凯吉坡璃有限公司、重庆顾信管业有限公司、重庆桥都路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区域内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密度不足,服务范围有限。
规划区域不属生态敏感与脆弱区,亦无珍稀保护水生生物,属城市规划的工业用地,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农业示范园、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特殊栖息地保护区、特殊住宅区等。主要环境敏感点为:位于规划区西北侧的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位于规划区东南侧的巴福镇集中居住区和南侧的黑林安置房。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规划区域目前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33095-201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要求;长江主城段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区域声环境现状较好,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的要求。
3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
(1)基础设施建设期的环境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扬尘、燃油废气、设备噪声、弃渣等,如不采取措施,将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时间,尽量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2)规划区建成后的环境影响
规划新增工业用地产生的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陶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溪河,最终进入长江。规划区域污废水排放量不大,预测结果表明污废水的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园区建成后,由于入驻企业为污染较轻的二类工业,规划区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工艺废气采取相应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引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恶化。
随着企业的入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噪声源将显著增多,其中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工业企业噪声必须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在此条件下,规划区总体噪声值控制在昼间60dB(A)内,夜间50(A)内。
综上所述,规划区采取合理的预防、管理、整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规划的建设对区域内外环境质量影响甚小,环境可以接受。
规划区污染防治措施
16.5.2.1施工期的减缓防治措施
(1)废水:整个规划区建设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必须严格管理。尽可能依托规划区域或周边的基础设施进行生化处理,降低其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各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施工作业产生的浑水收集并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临时堆场设立挡土墙、排洪沟,尽可能减轻雨水对地面的冲刷,缓解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地面及时硬化、绿化,增强地表固土、固沙的能力。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尽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规划区局部区域施工时,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对施工场地水泥粉尘污染,主要采取水泥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内,及时清扫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避免运输过程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提高机械燃料使用率;控制施工车辆车速,使用清洁燃料;施工人员的生活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或低硫煤,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3)噪声:各种机械施工时应注意控制距离,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的隔声围墙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措施,并作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工程建设能顺利进行。
(4)固废: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建设期间的土石方尽可能用于区内的回填和平整场地,建筑垃圾严禁任意倾倒;载重汽车在运输中应选择远离已建企业和先建成企业的公路,避免对上述企业造成运输过程中的汽车噪声的影响;在施工场地与城市道路结合地设置洗车场,防止车辆运输将浮土带入城市,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施工场地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
16.5.2.2服务期的减缓防治措施
(1)废水
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区域用地范围内均采用有组织雨水排除,根据竖向规划以重力自流的方式将区内雨水排入雨水管,最终流入大溪河;规划区工业污水中含《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的,其在车间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进入纳污管网;属《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的,经过物化预处理达到陶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生化预处理后送陶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大溪河,最终进入长江。
(2)废气
严格按规划区准入规定审核入驻企业,不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及《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的项目禁止入区。规划区工业及生活能源以天然气、电能为主。规划入驻的重庆铁马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将产生大气污染的车间(如涂装车间)布置在规划区域南侧,远离西北侧的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和东侧的巴福镇集中居住区,从布局上最大程度地减缓工业区对规划居住区和学校等敏感区的影响。区内重庆铁马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项目应满足《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GB 18075.1-2012)相关规定;其余规划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应优先加快各片区范围内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的建设,确保道路畅通,缓解汽车尾气的污染。
(3)噪声
公路交通噪声主要是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强度与车辆类型、运行状况、路况等因素有关。规划区生产活动,直接导致交通负荷的增加,为此,规划区应首先进行交通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行状况,降低单位道路的交通负荷,确保道路畅通,同步建设道路绿化隔离(防护)带,同时,区内实施汽车敏感时段和敏感路段禁鸣措施,创造良好的声学环境。
工业噪声控制措施:对噪声超标设备,企业应采用设置消声器、隔音罩和隔音室等噪声控制措施,同时,规划区应加强企业的合理布局、加强区域绿化,使其厂界噪声能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管理,区内各工业企业内部应设置垃圾收集点,统一收运至九龙坡区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行处理处置,少量无法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渣场处理处置。
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委托重庆市璧山县的主城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处置。
4 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规划新增工业用地属于九龙坡区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区域水资源、电力资源等供应充足能满足区域发展需求。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0.35万立方米/日,近期由走马水厂供水,远期由规划白市驿城市水厂供水。根据用气量预测,规划区建成后总天然气用量为2万 m3/a,规划新建一座天然气调压站接陶家—西彭次高压燃气管道供气。
根据预测,规划区域水污染物COD、BOD5、NH3-N都具有较大的环境承载力,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长江环境容量要求;规划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环境容量要求。
5 园区入园条件要求
规划区域重点发展项目名录如下:
(1)装备制造产业:特种车辆装备制造行业,包括特种车辆整车生产——配套液压系统——配套零部件生产。
(2)机械加工产业: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加工。
禁止入园及限制入园的项目及生产工艺如下所示:
(1)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重庆市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以及《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禁止入驻。
(2)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设备需要淘汰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
(3)禁止发展装备制造、机械加工产业链上游的冶炼等污染严重的产业入驻;
(4)禁止废水含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物、重金属等物质含量高的项目入驻。
6 园区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SO2 2.29t/a、NOx 37.19t/a
水污染物:COD 43.46t/a、NH3-N 5.79t/a
总量指标来源于九龙坡区剩余指标或区域削减指标。
7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新增工业用地与周边居住用地、学校之间设置50m绿化隔离带;
(2)尽快开展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入驻的前期工作;
(3)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布局时将涂装等产生大气污染的生产线布置在南侧,远离西北侧的重庆交通大学和东南侧的巴福镇集中居住区;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外贸产品制造基地应按照《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GB 18075.1-2012)相关规定留足卫生防护距离;
(4)加快推进陶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
8 综合结论
巴福镇城镇控规新增工业用地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深化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分区规划(2008-2020)》,产业链规划合理;其建设与外部环境相协调,规划规模及布局恰当;规划区环保规划与九龙坡区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目标一致,通过一系列严格、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区域开发建设期和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规划允许的范围之内;其开发必将会给九龙坡区和巴福镇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规划实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生态影响采取迹地恢复、植被重建、水保措施后可得到有效减缓或改善;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也能将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巴福镇城镇控规新增工业用地规划方案经过优化后是合理的。
9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规划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政府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
联系电话:02365760089
联系人:向老师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地址:重庆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及传真电话:1336818559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2015年1月12日


“重庆国金中心项目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裙楼”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重庆国金中心项目位置则处于重庆江北嘴CBD的核心地带,本项目为国金中心项目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裙楼项目。项目南临东升路,西临江北城大街北路,毗邻轻轨6号线和9号线,交通十分便利,项目用地面积54265.95m2,总建筑面积为263511.82m2,拟建项目共分为6层,除地面层有少许商业裙房以外,其余建筑修建于地下。地下-1F、-2F、-3F夹层(部分)设置商场,-3F夹层~-6F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共设置停车位2307个。工程总投资为2亿元,工期4年,预计在2015年3月完成。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项目是否损害公众或个人的利益;对环境影响的接受程度;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3. 公众咨询途径、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公众个人、社会团体、机关单位可在任何时候,采用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反应有关意见和建议,具体见以下通讯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集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5号时代豪苑A座
联系电话:13251293942
联系人  :黄爽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地址:重庆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联系人:丁连峰
电话及传真电话:13368185596
                                                        环评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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