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盐厂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盐厂盐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岩盐矿山隶属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盐厂,由凉山州国资委分管,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盐厂成立时间于1954年4月1日;企业经营范围:制盐、岩盐开采、原煤开采。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甘孜、阿坝、凉山)及攀西地区唯一一家制盐企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食盐定点企业之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盐厂自1979年12月源普一井完钻后建成投产,先后施钻了源普三井、盐生一井、盐生二井、盐生4井、盐生4—1井。目前盐生一井、盐生二井、盐生4井组为生产井,源普一井、源普三井已封井关闭。根据《四川省凉山州盐源盐厂盐矿储量核实报告》所述,矿区岩盐矿层赋存于三叠系中上统白山一下博大组残余地层中。矿石NaCl品位34.32%-96.30%,平均77.09%;矿石质量稳定,按工业指标为Ⅱ级品。矿区内占有(122b)资源储量为6862.6千吨,折合NaCl量5290.3千吨;动用资源储量为4629.7千吨,折合NaCl量3569.0千吨;矿区剩余(保有)(122b)矿石资源储量为2232.9千吨,折合NaCl量1721.3千吨。井场开采能力为13万吨/年•卤折盐。 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及凉山州国土资源局采矿权申请登记管理办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相关部门对四川省凉山州盐源盐厂盐矿矿区范围进行核实,与周边的矿山不存在矿权纠纷和开采冲突,均可依法设置采矿权,进行合法合规开采。 本项目盐矿采矿方法为钻井水溶开采,即注入淡水溶盐后采出卤水。自采卤泵从淡水池吸入淡水开始,到卤水返出地面流入卤池结束,整个体系为一密闭循环系统,在此过程中淡水、卤水均用无缝钢管密闭输送。卤水池的卤水主要通过输卤管道输送至制盐厂,输卤距离最长为300m。本次环评的评价内容为盐矿开采即盐生一井、盐生二井及盐生4井组,输送管道及制盐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采卤生产对大气的污染主要体现为卤水池和转卤设施挥发的卤水异味,卤水异味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时局部的、轻微的,其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间,采卤设备、管道连接阀门等存在渗漏和滴漏现象,需要定期冲洗。冲洗废水经地面水沟流入污水池,经沉淀处理后泵入清水池,用于卤水生产。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林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废水均不排入地表水,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主要为加压泵,经泵房隔声、基础减振以及厂外的几何衰减及绿化吸声后,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处理后,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区域发展规划,岩盐开采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可靠,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工程建设及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区域环境可以承受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护及恢复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盐厂 建 设 地 点:盐源县盐井镇 联 系 人 :张总 联 系 电 话:18181203128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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