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铝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委托襄阳市环保科研所承担“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铝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补充管理意见》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铝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铝锭项目 项目概要: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法人代表刘杰,注册资金30万元。公司于马水镇石菉工业园建设年产1.2万吨再生铝锭项目,利用废旧铝生产再生铝锭,能源采用生物质燃料。项目于2014年11月已建成,本次环评为补做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宏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13829850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市环保科研所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583307 E-mail:13735209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作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为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做基础;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内容,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襄阳市环保科研所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