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BS生物可降解聚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之规定,现将《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BS生物可降解聚酯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BS生物可降解聚酯项目在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内建设,占地面积约12hm2,生产装置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年,操作弹性70-110%,生产工艺采用连续聚合工艺,建设聚酯装置、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热媒站、综合给水站、综合库等厂房。工程总投资21658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PBS(聚丁二酸丁二醇酯),丁二酸消耗量为13.666×104t/a,1,4-丁二醇消耗量为13.55×104t/a。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期建材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道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场地的平整的扬尘、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环境影响 废气:本工程生产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THF回收尾气,成分为微量的THF尾气和不冷凝气体。废气污染源如果治理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废水: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清洗污水及厂区生活污水,如果治理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本工程废渣主要有过滤器残渣、切粒过程中的异型切片、煤渣和生活垃圾等。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工艺过程中的各种泵类等机械动力设备。如果治理不当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送焚烧炉处理,淋洗塔放空气等措施处理后,最终废气均高点排放。 2、废水治理:本项目产生的未达标的各装置区生产、生活污水和生产/储运系统初期污染雨水等均送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生化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后再排至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过滤器残渣、切粒过程中的异型切片、煤渣和生活垃圾等。热井残渣、过滤器残渣破碎后回收再利用;异型切片经熔融挤出重新造粒,循环利用,煤渣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送乌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设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经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采用了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本评价认为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形式:可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反馈。 资料索取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评价单位索取项目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时效及联系方式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47898868 电话:0471-3250330(呼和浩特市办事处)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