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现将“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矿区面积为0.4km2,开采矿种为石灰石,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80万t/a,根据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设计开采标高1200~870m,估算资源量6614.13万t,可采出荒料量4629.89万t,回采率95%,采出荒料4629.89万t,本项目矿山生产规模80万t/年石灰石,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57.87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破碎站、1.3km皮带输送廊道、废土石堆放区、矿区运输道路、集排水系统和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盈江县弄璋镇,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97°46′56″,北纬24°30′25″ (3)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4)其它: 工程在设计、建设和投产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投用。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评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允罕巷 联系人:段总 联系电话:18387563688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联系人: 康工 联系电话:15969496207 特此公示! 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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