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其中水污染物治理措施为3万元,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为5万元,降噪治理措施为2万元。
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餐饮废水以及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的要求。
本项目厨房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及电能。厨房设置1台XL-JYJ-D-16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配套风机设计风量为16000m3/h。油烟经厨房内烟罩收集后由位于项目西南侧厂界处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行排放,排风口向南。排风口周围50米内无居民建筑等敏感单位,符合相关的环保规定。为保证净化器的净化效率,我单位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污、清洗,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餐饮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油烟排放要求。
本项目夜间不营业,厨房区对窗户全部进行密封,门采用隔声门。本项目油烟净化器风机安装在项目西南侧厂界处,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隔声箱降噪处理,加强日常设备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本项目排风口周围50米内无敏感建筑。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噪声排放厂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后密闭外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