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象河谷景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泌阳象河谷景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泌阳象河谷景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工程投资:147790万元
4、建设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北部的象河乡、春水镇的交接处。 5、建设单位:泌阳五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占地35平方公里。主要规划建设内容分六大区域,分别为:休闲娱乐互动区、象山山地运动区、波尔多风情体验区、美丽乡村宜居区、千年银杏祈福区、龙王掌养生度假区。项目规划建设期限为2015年~2030年,近期为2015~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一般约为COD:300mg/L,SS:400—1000mg/L,SS:200—300mg/L,建议在施工场区建室外防渗旱厕,清洗废水多以自然蒸发形式外排,对地表水体无不良影响。 (2)废气:施工期TSP影响较大,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通过作好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车辆运输尽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影响降至最低,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便于收集,定期清运至泌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阶段产生的大量建筑渣土,主要是一些废弃的砖瓦砂石、水泥以及装修废弃物等。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难于确定其总量。建议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固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扰动土壤,增加土地的裸露面积,引起水土流失,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将水土流失量降至最低。同时,施工场地设点应在使用前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餐厅油烟废气等。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地上停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加上周围绿化带对汽车尾气一定的吸收作用,减少汽车怠速时间,避免猛提速等高燃耗操作,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等,其声压级范围在65-85dB(A)之间,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景区内的汽车禁止鸣笛,并要求限速行驶,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与景区内垃圾箱,定期清运至泌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促进泌阳县经济发展,扩大当地的就业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3、总体结论: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选址合理。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且将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人群及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泌阳五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00781125 联系人:李付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51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96-2637225
Email: zmdepi@163.com
环评单位地址:驻马店市乐山路108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