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本公开。
1、项目概况
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拟于广州市增城仙村镇上境村、基岗村大冚、田头园(土名),建设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2046.59 m2,建筑面积54312m2,建设5栋1层库房、1栋4层办公楼,拟聘用员工50人,厂内不设饭堂和宿舍。项目建成后提供仓储及仓库租赁服务,主要存放日用百货,不存放有毒、有害以及危险品,年配运量110万吨。
2、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540m3/a,经化粪池、SBR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较严者(即:COD≤6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10mg/L)排入城区旧市政合流管,后排入仙村运河,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污水经处理后,CODCr、BOD5等有机污染物降解明显,不会对仙村运河、东江北干流的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周边较空旷,利于机动车尾气扩散,建议采用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增加停车场周围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场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启动及行驶的噪声、货物搬运时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装卸设备噪声及运营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建设单位应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通过上述措施,项目边界昼间、夜间边界环境噪声值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a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清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本项目若新增设施,须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申报。
一、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719488993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仙村镇上境村、基岗村大冚、田头园
2、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联系和反映。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见本页面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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