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一•五”哈尔滨卷烟厂实施易地搬迁技术改造工程第二次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产业园松浦镇东北亚经贸科技合作区起步区,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6.92hm2。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次易地技术改造一期项目完成后达到制丝生产能力350亿支/年(年产70万箱),卷接包生产能力250亿支/年(年产50万箱),并留有充分发展余地。 劳动定员:1500人。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4987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期施工人员相对分散,其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如处理不当,也将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 (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由于土方挖掘、残土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的拌和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对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将对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如处理不当,将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行期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和氨氮等。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烟梗废水及冲洗厂房地坪用水,内含烟丝、烟末、香料等有机物杂质,水量较少且与生活污水性质相近。 (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锅炉房的燃气锅炉排放的烟气,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微乎其微,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烟草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制冷机和水泵、空调机组、除尘器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影响周围地区声环境质量。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的产生主要来自厂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草粉尘压块、废纸、废旧包装材料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施工人员数量较少且相对分散,其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可利用公司现有的设施,禁止随意散排。 (2)废气 ①在施工现场场界修建2m高实体围墙,封闭施工现场,既可有效地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 ②施工用混凝土要采用外购商用混凝土,施工现场不得设大型混凝土搅拌站。 ③施工所用粉状材料,在运输时应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减速慢行。 ④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白灰等在堆放过程中应尽量用苫布盖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 ⑤土方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运离施工现场,运输时应加遮盖。施工场地应保持一定湿度,要定时洒水,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3)噪声 ①在施工设备选型上,应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 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 ③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如“园锯”等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特别是噪声较大的基础施工和结构施工阶段;重型运输车夜间严禁使用。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当封闭,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 ②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后回用,作为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 (2)废气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锅炉房的燃气锅炉排放的烟气,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微乎其微,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烟草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工艺设备和公用动力设备,从设备本身降低噪声值,并将噪声值作为选择和验收设备的标准之一。将产生较大噪声的制冷机和水泵、空调机组、除尘器等分别集中设置在专门的公用动力站房内。站房建筑设计方面采取设隔声门窗,内墙做吸声墙面,屋顶吊挂吸声材料,限制噪声的传播。锅炉风机设在锅炉房专用的风机间内,防止噪声外传。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工艺及公用设备采取安装弹性垫或设置减振基础,公用动力管道设减振消声接头,进排气口设消声器等措施,以有效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废纸、废旧包装材料、烟草粉尘压块等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通过采取处置和利用措施,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燃气锅炉排放气,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微乎其微,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烟草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它们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声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厂界和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超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对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废旧包装材料、烟草粉尘压块等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2521456-477
联系人:孟繁强
评价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电话:0451-87559321
联系人:赵芳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新建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项目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以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的意见。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以说明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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