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危险品仓库一座,占地面积376.34 m2,建筑面积376.34m2。仓库月储存量:乙醇消毒液500桶(2.5L/桶),过氧乙酸消毒液AB100桶(2.5L/桶),盐酸20瓶(500ml/瓶),硫酸200瓶(500ml/瓶),小动物尸体约20kg。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永新路2号 联系人:张洪雨 联系电话:18104413337 3、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大厦九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8744026102 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7、公告起止时间 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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