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现将“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设项目名称: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盈江县弄璋镇,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97°46′56″,北纬24°30′25″。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破碎站、1.3km皮带输送廊道、废土石堆放区、矿区运输道路、集排水系统和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80万t石灰石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水、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扬尘、设备噪声、施工废水和建筑固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土石、粉尘及噪声等。除此之外本项目将清除其用地上的地表植被,将会降低该区域的植被覆盖率。 三、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主要如下: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并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粪便委托农民定期清掏,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集中运输到城建部门制定的位置堆放。 运营期:项目设置旱厕,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仅有留守人员看守开采区设备,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晴天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后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旱厕异味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安装减震垫,采取基础减振,且开采区及破碎站运力居民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开采过程产生的表土堆放于废土石堆场,用于闭矿期生态恢复;废土石与石灰石矿混合粉碎后由输送廊道运进水泥厂作为水泥制造原料;旱厕粪便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在矿区南部及废土石堆场通过修建截水沟、矿区内设置沉砂池、挡土墙和种植植物等措施减小矿区水土流失。 闭矿期:主要通过生物措施,尽量减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 结论:废气、废水及噪声得到有效治理,固废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盈江县姐冒崃光嘎矿区石灰石盈江县矿开采一期项目,建设地点:盈江县弄璋镇,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评价原则。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本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诸项落实本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真正实现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总 联系电话:18387563688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允罕巷 邮政编码:679300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通讯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永兴活利空间A403室 邮 编:675000 传真:0878-3154942 九、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20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价方联系。 特此公示! 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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