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图县富尔河一级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吉林省安图县富尔河一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省安图县富尔河一级水电站工程 项目简介:安图县富尔河一级水电站工程开发的任务是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5000kW,正常蓄水位486.90m,为无调节电站。电站最大发电水头9.69m,最小发电水头5.43m,平均发电水头8.05 m。 拟建地点:富尔河一级水电站位于安图县境内,在古洞河与富尔河汇合口下游1.5km处,距古洞河一级水电站6.Okm处,据安图县约lOOkm,坝址位于东经128°10′9″,北纬42、°2′36″。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图县富尓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电话:13324337686 联系人:韩永贵 邮编:133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富锦路11-16号,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07418 传真:0431-85607453 联系人:于菲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详细的项目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上一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对土地利用、植被损失及恢复等因子进行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主要评价施工期对水质和运营期对下游水体水质和水量的影响;声环境影响评价包括施工期噪声评价、预测,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内容为评价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预测施工期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社会环境影响评述,对人群健康和居民生活质量等进行影响分析与评述;水土保持方面,对永久占地和三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和评价,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影响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等。此外将公众参与的原则贯彻于整个环评工作中,通过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将建议和意见综合考虑,提出解决办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及反馈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在环评过程中将在网上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 七、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结束。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安图县富尓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