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心 于 2010-5-26 13:20 编辑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山县峡口镇堰塘湾煤矿年产6万吨煤矿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整合
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白鹤村境内 项目概况:堰塘湾煤矿是由原李家沟煤矿和原堰塘湾煤矿资源整合后的新煤矿,年生产能力由原来的3万吨/年扩大到现在的6万吨/年。全矿可采储量177.1kt,服务年限约2.1年,开采深度由+526m至+200m,矿区面积为1.7212km2,矿床开发方式采用地下开采。职工定员120人,每天三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作业330天。矸石堆场、工业场地、运土线路均布置在矿区范围内,不占用矿区以外的土地;矿区用水取自上游泉水。 (二)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地表塌陷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储煤场煤、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煤矸石自燃、井下瓦斯爆炸等事故。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地表塌陷后,对塌陷区进行回填,并恢复植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废水:矿井涌水经混凝土沉淀池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另一部分达标外排。 废气:锅炉烟气采用高效脱硫除尘器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储煤场和矸石场粉尘和扬尘采用洒水措施,并对运煤及运输矸石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噪声: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间、加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噪声限制要求。 固体废弃物:企业煤矸石用作工业广场、公路的基石料或者用作发电燃料;生活垃圾和锅炉炉渣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 (四)公众参与的内容和形式 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和期限: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查阅相关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煤矿周围相关团体、个人及专家。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你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你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你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山县峡口镇堰塘湾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登富 联系电话:15327659999 环评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 系 人: 杨嘉谟 联系电话: 13545096065
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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