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新圩至石龙三江口段Ⅱ级航道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第一次)
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航道整治范围为柳江新圩至石龙三江口段172.8km,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筑坝工程、航标及配套工程。其中新圩至红花枢纽和麻子至石龙三江口这两段库区航道内无碍航礁石、突嘴和河心石梁等,无需实施整治工程,仅需配布航标及建设配套工程;红花枢纽下游引航道出口至麻子段共整治滩险10个,另对5处滩与滩之间的过渡段的局部碍航浅点进行整治,同时配布航标及建设配套工程。本工程需炸礁78.2万m3,疏浚224.1万m3。炸礁采用钻机船进行钻孔,然后用微差式电引爆;疏浚采用铲斗挖泥船;采用抓斗挖泥船清渣,泥驳装运到指定地点抛卸。工程总投资3.52亿元,预计施工期为24个月。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评价范围内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植物名录确定的受保护植物、古大树种、水生珍稀动物
 弃土(石)场的水土保持
(2)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噪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航道红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柳江水质环境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对该河段整治的看法和态度;③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建议;④该河段整治建对两岸居民生活有何影响;⑤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⑥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⑦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⑧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工程营运期对环境不利影响;⑨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⑩工程建设引起的其它环境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影响区内的各个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以下提供的联系方法,采取来电、来函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或者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邮编:530012
联系人:罗海燕 联系电话:0771-2523950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会东,联系电话:022-59812345-220
传真:022-59812396,Email:tkschen@163.com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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