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为:本建设项目位于九台市波泥河镇大顶子村,占地属工业用地。本项目北侧为山林,西侧为山林,东南侧为居民,距离约120米,南侧250米为珲乌高速。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76 hm2,占地性质属工业用地,本项目总投资58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确定的地质储量(122b)为54.0468万m3。可采储量122b:36.22万m3 。规划生产能力10万m3,设计服务年限为3.59年,属小型矿山。 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及建议 ①采矿粉尘 本项目在采矿过程中爆破及矿石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逸散性粉尘,这类扬尘,由于产生面积很大,很难控制。应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其对周围环境及操作人员产生危害。经类比调查可知,经洒水降尘处理后,露天开采粉尘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监控点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1.0mg/m3)。 ②挖掘机及铲车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建议挖掘机及铲车使用高型号柴油,使柴油能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2.噪声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的磨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岩体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引起空气气流的起伏运动或空气动力噪声等。为防止该矿山设备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 (2)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由于厂区所在位置居民较远,采取上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废水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低,将废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的固废物主要为矿山地表覆盖土及生活垃圾,其中矿山地表覆盖土地表覆土可暂填入矿山周围山洼、沟壑,少部分保存于排土场,并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用于复绿及闭矿期表土回填做种植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爆破防范措施 ①严禁在大雾天、黄昏、夜晚露天爆破; ②露天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③处理盲炮时,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确定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6. 道路运输沿线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运输扬尘将对沿线居民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中,车辆应严格管理,运输材料必须采用篷布遮盖,并要求车辆行驶过程中,降低行车速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必要时需要对道路进行修整,确保路面平整。 3.项目审批单位 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局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沿线居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公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 (1)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2)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3)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保问题; (4)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5年6月26日-7月10日。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8、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市天富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台市波泥河镇大顶子村 联系人: 许洪祥 电话:15590017339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联系人: 冯威 电话:13904317990 邮编:13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