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engkangzhen 于 2015-6-30 11:02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在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三江镇虎坑大桥下游约300m处建设江门港新会港区博元实业1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项目功能定位是为三江镇、古井镇及周边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多用途码头,以服务三江镇、古井镇农产品冷链物流运输需求、工业原产料和产成品的运输需求为主,主要货种为集装箱以及木浆、钢材、金属制品及混凝土管桩等件杂货。项目建设规模为修建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以及陆域道路、堆场和其他码头配套工程,建设工期初定为12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港池疏浚、码头打桩等施工操作引起附近水域悬浮物质增加,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2)施工废气、扬尘和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也有一定影响。在严格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上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1)陆域作业区车辆尾气和码头区船舶废气、作业噪声和船舶噪声会分别对大气环境、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营运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理处置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3)非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船舶运输发生意外并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将对航道水质和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方案;(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对建筑物料集中存放并采取挡雨防护措施,施工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3)选择悬浮物发生量少的疏浚设备,精确定位,减少超挖泥量,并采用围堰减少疏浚悬浮物扩散。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2)选用低噪声电机,减少船舶用汽笛的机会;(3)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4)制定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应急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将项目风险降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意见的征询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06696 2、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38138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邮政编码:510500 传真:020-87638628
建设单位(盖 章):江门市博元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