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过程后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乾安县物资转运站粮食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乾安县物资转运站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乾安县水字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内容为新建铁路罩棚10000m2,中转仓8100m2,新建地坪29000m2,500t/d烘干塔一座。本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 2、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① 废气: A、热风炉烟气:热风炉采用湿式高效脱硫除尘器(烟尘去除率为95%,二氧化硫去除率为40%),经治理后烟气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B、粉尘:主要为烘干粉尘及输送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置遮挡、覆盖、降低落差,库区洒水降尘等措施,所有输送设备及设备连结处都要封闭运行;皮带输送机的进料端、抛料端必须设计合理的防尘罩。可起到集中除尘、减少粉尘扩散的作用。 ②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③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鼓引风机、各种风机等设备及汽车噪声,风机噪声声压级在90—105dB(A)之间。 针对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应采取下列措施:选购低噪声的设备,热风炉房设置隔音间,产噪设备加减振垫,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针对汽车运输噪声产生的特点,产品运输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a、载货车辆应限制鸣笛;b、尽量避免在车流量高峰期运输;c、提高运输工具的实载率,配载运输。 ④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往市政垃圾处理场;库区粉尘收集后,外售作饲料,炉渣可用于铺路与制砖。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③电子邮件反馈意见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⑴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 电话:0431-81798188 邮编:130021 ⑵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乾安县物资转运站 联系人:吴经理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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