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50台机电设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年产650台机电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湖南永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拟于东十一线以东、太平洋半谷以北的地段购地20054m2,建设厂房及工业辅助用房等,项目建成后,每年将生产各类抛光机600台,生产电子废弃物拆解线50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施工期5个月。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上路时,车轮清洗产生的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气型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土方、废弃包装袋、施工渣土、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排放废水主要为清洁废水及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噪声主要产生于装配过程中的钻孔、焊接工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厂区内会产生一定量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碎屑,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冲洗车辆场地应加设简易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得通过污水井直接排放,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道路和绿化建设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水污染物影响很小。 营运期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榔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压实,禁止填装高度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采用水喷、植草皮等方式降低降尘。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车间拟设置4台排风机,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实体围挡,合理选择施工方法,避免连续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大。 营运期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强化厂房隔声效果,加强厂界绿化,可有效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在厂区内可平衡,施工建筑垃圾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金属碎屑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站。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抹布、废机油、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评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通过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容量、土地利用、区位条件等方面衡量,本项目选址合理。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永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731-82872295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98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8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731-8538341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希望了解哪些信息 2、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公众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3、对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敬请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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