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协和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2012年最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蒗县协和医院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介 宁蒗协和医院经宁蒗彝族自治县卫生局2012年12月13日《关于批准设立宁蒗协和(民营)医院的通知》(宁卫医准字[2012]1号)文件批准,是一所一级综合医院,建设地点位于宁蒗县大兴镇郑家巷58号,宁蒗协和医院于2014年7月7日经宁蒗彝族自治县卫生局核准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蒗彝族自治县颁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院建设,本项目租用占地面积为3200 m2的建筑,包括一栋主楼和一栋附楼,设置科室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开展综合医疗服务,同时设置门诊科室,批准床位80张,牙椅1张,总投资800万元,医院自筹。 二、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异味,经收集后统一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发电机废气经封闭房屋,且发电机使用次数较少,经距离衰减和区域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含菌废水和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检验室产生的酸性、含氰和含有重金属等废水,由于产生量小,经过单独容器收集并在化学沉淀槽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和采取隔音为主的控制措施,辅以消声、减振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噪声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统一登记,由业主统一收集运输送宁蒗县第一人民医院集中处置(采取焚烧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建设项目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宁蒗协和医院 联 系 人:程飞山 联系电话:13577799199 通信地址:宁蒗县大兴镇郑家巷58号 邮政编码:674300 四、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09533001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忆春苑10栋三单元19E 邮政编码:6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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