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白山市鼎鑫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镁项目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 白山市鼎鑫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镁项目总投资80305万元。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白山镁工业园区内。该园区位于浑江区西部,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湖下村境内(吉林白山经济开发区)。园区西至七道江镇旱沟村,东至六道江香磨村,北至国有林地,南至园区现有道路,东侧105m为胡下村。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83500m2。本项目拟新建煅烧车间、制球车间、还原车间、精炼加工车间、办公楼、给水加压泵站、循环水系统、余热锅炉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金属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1)工程施工将对水质、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等产生影响。 (2)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锅炉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工艺粉尘等对大气的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新型水雾脱硫除尘处理,除尘效率为99%以上,脱硫效率可达45%,处理后经不低于45m烟囱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本项目工艺粉尘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以上,处理后达标《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的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进入旱葱沟河,清洁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噪声来源主要包括生产装置中各种泵类设备、锅炉引风机等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对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设立独立的工作间、局部采用吸声材料处理,合理进行总图布置,厂界处种植高大树木。厂界噪声分别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对人及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煤渣、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经妥善处理和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白山市鼎鑫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镁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蛟白山市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只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鼎鑫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39-5118727 联系人:蒋世兴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通信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13404303913 联系人:黄继国 公告起止时间 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9日 白山市鼎鑫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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