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与公众参与 第二阶段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泸西县黄草洲生态湿地恢复建设领导小组拟投资322080.97万元,对黄草洲湿地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黄草洲湿地恢复工程,总建设面积316.94公顷(4759亩)。其中绿地面积146公顷(2190亩),水体面积170.95公顷(2566.8亩)。道路建设规模:建设6条城市主干道、13条次干道、20条支路。全线长约317508.85m,宽12-14m。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桥涵、给水、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 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二、项目环境影响 施工期: ① 废气主要为施工期路基施工、道路施工引起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 ② 废水来源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 ③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 ④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弃土石方; ⑤ 道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开挖对原地貌扰动较大,将产生松散表土层,在地表径流的冲刷下易产生水土流失;裸露地面及施工临时堆方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局部水文地质条件和景观。同时施工活动引起的地表土裸露、施工设备分布及施工扬尘对场内景观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运营期: ①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CO,其区域浓度将随着车流量的增大而增加。 ②交通道路运行时自身并不产生污水,但由于路面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多扩散于大气或降落于道路周围路面上,随着降雨的冲刷带到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中,可能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③预测表明,项目建成运营后,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他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④项目营运期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只要加强市政卫生管理,可以确保道路路面的整洁与卫生,避免垃圾产生。 ⑤拟建项目的建设导致现有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项目占地转变为交通运输用地和城市绿化用地,这种改变促使土地增值,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项目建设改变了土壤理化性质,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的连通性能,从而在局部范围内对生活环境带来一定的干扰,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的行道树、隔离带绿化将最终新城新的生态景观。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建筑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在地面风速大于五级时禁止施工作业;加强对场地采取洒水措施;严禁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等。 (3)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筑路材料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人员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对于临时堆存的弃渣应采取必要的挡护措施,修建临时排水沟;平场产生的弃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市政渣场,不设弃土场。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为:道路以边坡防护、排水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为辅;在施工场地等以截水沟、拦挡工程措施为主,辅以土地整治措施、植物措施和复垦措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施工中加强管理,防止野蛮施工。项目物料须采用加盖防雨布等措施防止其造成水土流失。 拟建项目首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坡优先考虑采用植物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布置中也须预留一定的植物栽种区域。护坡尽量采用植物护坡和混凝土护坡相结合的措施,以使边坡稳定,防止坡面崩塌。对深挖路堑采取分设平台的措施;路堑坡顶以外应设置截水沟,排泄边坡顶上面的地表径流。对项目沿线进行绿化、美化,恢复植被,建设道路景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分析,泸西县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但是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是存在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的环境影响可以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可研、水保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道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环评认为项目建设符合泸西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修正)的规定,项目通过采用目前经济可行、技术可达的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2、您有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泸西县黄草洲生态湿地恢复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860873131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1-68390637 联系人:王工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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