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项目总投资591.05万元,总占地面积12541平方米。年加工处理精硫矿量为4×104吨,年产14%铜精矿980吨,年产46%的硫精矿39020吨。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台市 联系人:高延生 电 话:13843083520 3、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431-85161285 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赞同新建该项目? (2)对本项目拟采取减缓工程队环境的影响的态度? (3)改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5)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你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6)对本项目搞好环保工作的要求与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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