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包头市华亚水泥制品厂投资100万元,在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顶独龙村建设年产10500立方米水泥砖项目,该砖主要原料为水泥、砂石、水,主要销路为市政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该公司的委托,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编制依据
(1)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环保部,2008.10.1;
《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2003.8.1;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
(2)导则与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3、建设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与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址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顶独龙村,总占地面积6670m2,为租用的现有厂房,项目东侧为井盖生产厂、南侧为大理石生产厂、西侧为机械设备出租厂厂、北侧为废旧物资回收厂。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
2)项目组成
本项目区总占地面积6670m2,包括全封闭车间1座(其中包括原料水泥、砂子堆放区、两条生产线)、露天晾晒场、成品堆场、宿舍和办公室,本项目组成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 |
| | 设1个2310m2全封闭生产车间(其中包括原料水泥、砂子堆放区、两条生产线) |
| | 厂区西南侧为1个2000m2晾晒场,是对成型砌块晾晒使用。 |
| 项目区东南侧设1个占地面积为500m2成品堆场,对晾晒后的成品进行堆存。 |
| | 给水由顶独龙村给水管网供给,少量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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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料装卸过程全封闭,砂石运输过程用苫布遮盖,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储存,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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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
本项目以水泥、砂石、水为主要原料生产砌块砖,年产10500立方米,其产品规格表如下表2。
表2 本项目产品规格表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1)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生产砌块砖,所用原料为水泥、砂石、水,其原材料配比是水:水泥:砂石=1:2:10,水泥为袋装水泥,砂石运输过程用苫布遮盖,砂石堆放于原料间内,原料间为全封闭,定期人工洒水抑尘,各原料具体用量及储存见表3。
表3 本项目原材料用量表
2)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用能源主要为水和电。本项目总的新水用量1838t/a,其中生产用水1750t/a、生活用水80t/a,车间洒水抑尘约8m3/a,全部蒸发,搅拌机不需冲洗,机壁上结的垢定期人工铲除,用水由顶独龙村供给,水平衡见图1。本项目年用电量约为5000KWh,由附近变农电10KV电压输入。
图1 水平衡图 t/a
5、生产设备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4。
表4 本项目主要设备表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
本项目生产劳动定员为10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200天,冬季不生产。
7、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体布置包括全封闭生产车间、办公室、晾晒场、成品堆场,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8、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调整目录(2011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故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9、选址合理性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山区兴胜镇顶独龙村,为租用先有厂房,在项目周边已经形成一定的工业环境,属于工业聚集区,见附图3,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