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公司木154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受松原市华新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所承担了华新公司木154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新公司木154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本次区块部署总井24口,注水井8口,采油井16口,确定新井单井产能为1.5t/d。工程总投资1680万元,企业自筹。 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毛都镇东兴村赵连长围子屯。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时各种机械设备应选用尾气达标设备,钻机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严格控制钻机烟气的产生量及产生浓度。采油井的井口应加强密封性,经常检查和更换井日密封垫,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施工期间挖土方对土壤的扰动、装卸和运输等施工活动均会产生扬尘污染,因此开挖施工过程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钻井废水全部用于配置泥浆,多余的水份在泥浆坑中自然蒸发。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移动旱厕内,钻井结束后及时填埋。钻井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土围堰与毗邻的农田隔开。运行期采油废水、修井及洗井废水均全部罐车送至新木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本工程运行期无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泥浆池的防渗;钻井时下表层套管,深度应达到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时水泥套管应上返至地表井口,并保证固井质量,防止套外返水;配制无毒化学泥浆、选用无毒水基菁胶压裂液、井口防喷器、井口自封器,防止油套环形空间液体外溢。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提高泥浆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弃泥浆的排放。废弃泥浆及时采用无害化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泥浆池必须防渗。小颗粒岩屑与泥浆一起填埋并经无害化处理;较大岩屑用于铺垫井场和油区的土路。修井落地油及受落地油污染的表层土壤,定期送有资质单位(松原市景泰科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用车就近运往垃圾处理场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 钻机柴油机和发电柴油机机组排气管应安装消声器,并将柴油机组安装在活动板房内,工程车辆在夜间经过村屯时应禁止鸣笛,并教育司机按路线行驶。本次拟开发井与周围村屯相距最近200m,应尽量缩短钻井时间,减少钻井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此外,也可结合经济补偿措施,钻井期间请附近居民暂时避让等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6、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控制占地面积;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钻井井场用地面积和道路、管线敷设施工宽度控制在设计标准范围内;施工作业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那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 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建设项目附近的居民、村屯、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职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原市华新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工 联系人电话:18304430239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冷主任 联系人电话:867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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