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 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的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内,占地面积约1.1345公顷,建设规模为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厂区内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辅助生产厂房等。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松枫路三期创业基地19栋 联系人:陈益铭 电 话:15207337890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15号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苏眼井1号 联系人:胡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评价本项目的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以及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建设对您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示日期为:2015年7月22日~2015年8月2日,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环评单位; (3)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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