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镇古湖等村DN200供水管道工程环评公示 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揭阳市揭东区自来水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云路镇古湖等村DN200供水管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339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417061856 电子邮箱:413919926@qq.com 项目概况 云路镇古湖等村DN200供水管道工程,供水管道布置开端为象岗村路口(原水口),沿云宝大道(734乡道)铺设共740m处,垂直拐弯沿下径村方向铺设244m。再垂直拐弯沿731乡道往古湖村的方向铺设706m,终点为梅坛村路口,途经汕梅铁路(根据现场勘查,汕梅铁路距离铺设的管道垂直高2m处)。两端采用双面埋弧焊接的连接方式与原供水管道连接,本工程总投资94万元,敷设的供水管道管径为DN200,管长1890米,材质选择Q235-B钢管。管道公称压力为1.6mpa,工作压力为0.5mPa,试验压力为1.0mPa。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柴油发电机尾气和机械及汽车尾气。其中扬尘通过洒水、加盖蓬布、严格管理等措施;柴油发电机采用消声除尘喷淋箱用以去除燃料尾气,喷淋箱内为冲击式喷淋复合处理处理发电机烟气;机械及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安装尾气净化器,通过以上措施降低扬尘其对周围的影响。 2)水污染 本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等均不在施工现场清洗等,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水为管道回填后路面混凝土养护水,修建沉砂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降低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 3)噪声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有施工机械如路面或表面破碎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筑路机械、搅拌机等,以及钻孔等,通过加强管理,防噪减震,设隔声屏障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施工弃渣、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量均很小。项目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派人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由环卫工人及时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项目产生的施工弃渣、弃土等必须统一收集、装运、按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统一处置。 揭阳市揭东区自来水公司 201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