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官山采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玄武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辽源市官山采石场委托,长春黄金研究院承担了辽源市官山采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玄武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高古村,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5°04′45″,北纬 42°57′57″。开采矿种为玄武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4km2,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生产规模10万m3/a,破碎后产品分为粗、中、细、粉四个粒级。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采场及工业场地采用湿式钻孔、凿岩、湿式破碎、布袋除尘器除尘及洒水措施降尘; 2.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用于肥田;无生产废水,雨季淋溶液经处理后回用; 3、噪声:车辆运输噪声措施有减速慢行、修整路面等;生产噪声可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排合理工作时间等措施;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废石可用于填筑作业平台和场地平整等; 5、生态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服役期满后对矿区进行全面的复垦,恢复地表植被。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 4、对本项目所持的态度。 五、征询公众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该项目涉及的环境问题及要求发表自己的看法,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相关信息或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19133413 建设单位:辽源市官山采石场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584370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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