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 第14A期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第14A期住宅项目选址于南沙区金沙路西侧、市南路的南侧,该建设项目由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新建。规划范围东临金沙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市南路,西面为20宽的规划路,南面为空地,总规划占地面积为35263.7 m2。本区域用地平坦,交通便捷,占地内均为未开发用地。优良的自然条件提供了一个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本项目总住宅建筑面积96331.1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1366.22平方米。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将可能对环境构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年1月1日)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完成本环评报告书。 (1)通过对建设项目区域及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自然和环境等现状调查、监测,掌握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并指出该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分析项目在建设期和使用期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方式、范围和程度,以及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和控制手段。 (3)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合理性,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针对性。针对项目特征、排污特征和周围地区的环境特征,合理确定评价区域、评价因子、评价范围、突出重点,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 实用性。评价工作的各研究工作成果要确实做到: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提供环保指引;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数据和可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