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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京环发[2013]215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丽京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北京丽京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拟建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8号楼地下一层,拟经营餐饮,用于园区商业配套,解决职工就餐需求。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27平米,折算基准灶头为8个,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为3万元,用于噪声消减、垃圾清运等。 本项目建成后日接待量约100人次,劳动定员22人,营业时间为10:30-21:30,年工作日为360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丽京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昭田(158004228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建德(1010-5311076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公众可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北京丽京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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