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福州闽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加工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州闽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加工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利用废机油20000吨/年,工程总投资1040.26万元,占地面积约3967.6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年处理20000吨废油催化蒸馏装置1套;(2)新建废油加热炉2套;(3)新建原料油储池1座;(4)新建中间储罐3套;(5)新建成品油储罐5套;(6)配套建设供水、污水处理、废气处理、供配电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连江县东湖工业区旁。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福州闽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群 联系电话:13705927688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西路699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3601461080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