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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海珠区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地块十一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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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rocket 发表于 2010-6-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inarocket 于 2010-6-1 16:2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海珠区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地块十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期限为2010612010614,共十个工作日。

一、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海珠区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地块十一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以东、珠江以南、新市头村以北、赤岗涌以西地段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5亿元

项目概况:海珠区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地块十一项目规划为城中村改造后的村民复建住宅区,以居民住宅为主,配套商业服务、文教设施、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8452.6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4.73,总建筑密度为29.9%,绿地率35.0%,共有住宅3136户。项目主要建筑内容为1237~45层住宅楼、738~45层公寓楼、52~6层裙楼、13层托儿所,21层垃圾收集站以及修建21~2层祠堂。内部的公建配套包括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点、托老所、物业管理中心、社区居委会、肉菜市场、公厕及垃圾收集站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来源简介

施工期污染来源: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项目周边的环境因素,其施工期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包括:生态破坏、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工地污水等,施工期影响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营运期污染来源: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居民生活污水、餐厅厨房含油污水,发电机燃油尾气、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噪声,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等固体废物。

三、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施工期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施工队的施工方式和施工管理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地周围环境的安全、安静、清洁。借鉴其他工地的经验,可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包括: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减轻对周围的影响;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居民休息时间(尤其是在午休、夜间睡眠时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废弃材料等,应尽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或倾倒至指定地点。施工场地适当洒水防尘。设置污水临时处理池,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工地各类污水进行隔油隔渣、沉淀等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洗手污水经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沥滘污水处理厂,经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后航道,不会对纳污水体带来明显的影响;

2. 餐厅厨房油烟采用烟罩收集,再经静电除油装置进行二级处理后,再由预留内置隔热烟井引至楼顶高出天面3朝南排放,在高空风力稀释作用下,不会对周围环境及项目自身产生不良影响;

3. 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洗涤净化(喷淋水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处理后,再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出天面3朝南排放,发电机尾气经此外排后,在高空风力下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周围敏感点以及项目自身的影响均不会明显;

4.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排风口沿地下室边线设置,地面排风口位置均为项目绿化带,有较大的扩散空间。通过上述措施后,地下室机动车尾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项目自身产生明显影响;

5.对于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锅炉等设备噪声,将其放置地下室专用机房内,并上述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

6.垃圾转运站封闭作业,站内喷洒除臭剂,站点四周设置绿化带隔离,地面及垃圾桶等容器及时清洗消毒,降低垃圾臭味影响;

7.一般生活垃圾定点统一收集,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厨余垃圾应另行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后,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如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面向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村村民及当地企事业团体(如村委、学校、工商业主等)征求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①您是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哪方面的人群?②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③您现在居住区域的环境质量如何?④目前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⑤您对本项目拆迁房屋此是否有意见?⑥施工期间哪些污染因素会对您的生活产生影响?⑦项目建成后应着重对哪些环境污染采取防治措施?⑧本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会有哪些良性影响?⑨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意见?⑩对本项目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旁取阅调查表或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者提交书面意见等,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1810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10372   传真:020-83510365   e-mail:llh114@163.com


建设单位:广州市琶洲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33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20-89898935

七、公告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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