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禄成石灰石矿污染治理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磐石市禄成石灰石矿污染治理项目有关内容进行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工业广场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根据吉林省亿祥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污染治理措施为在颚式破碎机处安装布袋除尘器(共四套),在废渣排放口处安装挡风板,对输送及存储场地配套洒水设施。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为工业广场污染源治理项目,通过对废气污染源进行环保治理后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防治措施 对破碎及筛分工艺产生的粉尘进行集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9%,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进行排放。废渣在堆场上方下落过程将产生无组织粉尘,本次污染治理工程在废渣排放口设置洒水装置并设置挡风板,通过降低排放口落地高度来减轻扬尘产生量及产生浓度,经空气实施后厂界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对矿石堆场及矿渣堆场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特别是大风天气的洒水措施对于抑制扬尘产生 将起到积极作用。。 2.废水防治措施 降尘用水全部消耗,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保养,使机器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转。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外卖给水泥厂。 (四) 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要求,公众认同性较好,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 明,在采取环评文件所提各项污染防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 吉林省能源局后楼401室 期限:2015年7月14日-28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围5Km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事项: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二次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