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催化剂处理(重庆)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远达催化剂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弃催化剂处理(重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县工业园区东区C08-02/0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690.0m2,总建筑面积15114.0m2,总投资6796.00万元,新增主要设备109台套;新增职工68人。拟建成一条年再生10000m3废弃催化剂的生产线。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 生产过程中机械吹灰工序会产生粉尘,安装滤筒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7%-99.9%,产生的飞灰收集后经除尘装置收集,统一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 本项目设有热处理炉,以天然气为能源,,燃烧废气集中收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采用2t/h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能源,燃烧废气集中收集,经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2) 废水 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从厂区雨水排放口排至园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根据生产工段的不同,分为含砷废水处理系统、含钒废水(负载废水)处理系统以及一般废水处理系统,各类废水经各自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琼江。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和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噪声源噪声影响大大降低,使得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粉尘、污泥委托有资质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评价综合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生产中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实行了清洁生产。只要拟建项目严格按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方法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治理,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是合理的、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及建议反馈渠道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远达催化剂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宇 联系电话:1399626177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忠庆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聂 工 联系电话:15320488666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8日 公众可在上述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上述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真诚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忠庆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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